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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晋三总理访华(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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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晋三访华(概要)

2018年10月26日

                               (暂译)

安倍晋三总理自10月25日至27日对中国北京进行了访问,其概要如下。除了之前出席多边会议以外,此次访华乃是时隔七年日本总理大臣的访问。

 

一、主要日程

  25日下午 纪念《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招待会等

       晚上 李克强国务院总理设小规模晚宴

  26日上午 同栗战书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谈

        欢迎仪式

      同李克强总理举行日中首脑会谈

      署名仪式、共同会见记者

      第三国市场合作论坛

    中午 李克强总理设午宴

   下午 与北京大学学生交流

      同习近平国家主席举行日中首脑会谈

      习近平国家主席夫妇设晚宴

 

 

二、日中首脑会谈等概要

1、同李克强总理的会谈(26日上午)

   [关于高层互访等]

  (1)安倍总理表示,希望此次访华有助于接下来的习主席访日事宜。李总理对此作出了肯定的反应。此外,李总理邀请安倍总理出席明年在中国举行的中日韩峰会,安倍总理对此表示愿意借此峰会之机再次访华。

  (2)两国首脑就加强战略沟通以把日中关系推向新的阶段达成一致,并决定进一步深化双方外交部门之间在广泛领域的对话与交流。

 

  [经济领域合作]

  (3)有关在第三国市场合作,基于今年5月李总理访日期间达成的共识,在九月举行了日中第三国市场合作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在此访期间举行了第三国市场合作论坛并签署了52项民间合作备忘录,两国首脑对此表示欢迎。此外,两国首脑还就创新及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展开讨论而建立跨部门的日中创新合作机制达成了一致。

  (4)针对金融领域所取得的①指定人民币清算银行、②货币互换协定(注:旨在向相互通货不足的日中金融机构供给该货币)的签署和生效、③强化日中证券市场合作等成果,两国首脑表示欢迎。

  (5)关于针对原产于日本食品进口管制问题,安倍总理重申要求早日解除限制,中方对此表示愿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积极考虑减缓限制进口政策。日方对中方这一表态予以评价。双方就继续尽早解决遗留问题达成了一致。此外,安倍总理还表明期待能够扩大稻米输出。

  (6)关于中方向日方提供新熊猫的问题,日中双方一致同意加快政府间备忘录谈判进程,以完善相关环境。

  (7)两国首脑共同确认今后为使《日中社会保障协定》尽早生效而进行合作,并对养老、通关便利化等领域的合作进展表示欢迎。

  (8)两国首脑一致认为争取RCEP谈判早日达成一致、加速《日中韩FTA》谈判进程。同时,双方一致同意共同推动WTO改革。

 

  [替代对华ODA(政府开发援助)的合作]

  (9)安倍总理指出,今年正值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对日中两国均发挥了巨大作用,并期待其得以进一步深化。安倍总理同时向中方提出,日本政府决定今年全面终止采纳新的对华ODA项目。同时,两国首脑一致同意今后作为新层面的日中合作,将协调推动发展合作领域的对话及人才交流。

  (10)两国首脑一致同意,抓住明年大阪G20峰会之时机,就SDGs、气候变化、医疗卫生、海洋塑料垃圾等全球性课题进一步加深合作。李总理对此表示,中方也愿为成功举办大阪G20提供支持。

 

  [在国民交流和领事领域的合作]

  (11)两国首脑一致认为,从建立两国国民间的相互信任和相互理解的角度出发,要进一步扩大双方向的国民交流,尤其是年轻人和地方城市之间的交流。

  (12)双方为此达成一致,即确定明年为“日中青少年交流促进年”、日中两国在今后5年间进行一共3万人的青少年交流(注:日方拟运用日中绿化交流基金等现有框架)。此外,双方还取得共识,即要充分利用分别于2020年及2022年举办的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之机会。

 

  [海洋、安全保障]

  (13)有关东海问题,基于只有东海稳定才有真正关系改善之认识,安倍总理再次重申了日方持有的问题意识。

  (14)随后,两国首脑一致认为,为了消除两国国民间的相互不信任、构建具有建设性的关系,海洋和安全保障领域的具体进展有着重要意义。据此,两国首脑同意在年内举行今年5月达成的《防务部门间的海空联络机制》的首届年度会议,并对《日中海上搜寻救助合作协定》(SAR)完成签署表示欢迎。

  (15)双方决定,今后推进包括防卫大臣和国防部长的互访和舰艇互访在内的防务部门间的交流与对话以及海上执法部门间的交流。

  (16)有关资源开发的《2008年共识》,双方确认完全坚持,并一致认为以早日重启相关落实谈判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沟通。

 

  [地区和国际形势]

  (17)有关北朝鲜,再次确认面向日中两国共同目标的朝鲜半岛无核化而全面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的重要性。安倍总理再次阐明了日本在绑架问题上的立场。对此,李总理做出了给予理解和支持的反应。

  (18)李总理介绍了最近中美经济关系情况。对此,安倍总理介绍了日本一贯重视WTO等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立场,同时指出中方应在补贴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上作出进一步改善。

 

  [晚宴、午宴]

  (19)两国首脑于25日晚和26日午2次共同进餐,并在和谐的气氛下就日中关系、地区和国际形势坦率地交换了意见。特别是,在谈及如何应对日中两国所共同面临的老龄化社会时,两位首脑之间出现了甚为热烈的场面。

 

 

2、同栗战书委员长的会谈(26日上午)

  (1)首先,栗委员长表示,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40周年,恰逢继往开来的节点,在双方的努力下,中日关系重返正常轨道,正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应该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势头。

  (2)栗委员长接着指出,从进一步改善中日关系的角度出发,应该坚持和平共处、持久友好这些《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之原则,推进包括作为民间交流基础的电影、音乐在内的文化交流等。

  (3)随后,安倍总理提及了日前在日本举行的日中执政党交流会议,并表示日中两国的议会和政党之间的交流是当前日中关系发展和改善潮流的重要支柱,愿今后继续得到栗委员长的大力协助,进一步推动日中关系发展。

  (4)安倍总理还转达了7月访华并与栗委员长会见的众议院大岛议长的问候,并再次邀请栗委员长访日。对此,栗委员长回应,立法部门间的交流是中日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曾在与大岛议长的会谈中就全方位扩大交流达成共识,希望能有机会访问日本,感谢大岛议长的邀请。

 

3、同习近平国家主席的会谈(26日下午)

 

 

  [高层往来]

  (1)安倍总理表示,再次欢迎习主席明年访日。习主席表示感谢,并作出愿意认真考虑的反应。此外,安倍总理表示,愉快地期待着在明年中国举行日中韩峰会之际再度访华。

  (2)有关国民交流,两国首脑一致认为,近年来的访日游客增多在中国人对日观多样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进而,两国首脑一致同意,要利用好2020年与2022年的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之时机,推进以年轻人为主的国民交流。

 

[经济领域的合作]

  (3)通过今年5月李总理访日和此次安倍总理访华,取得了新成果,诸如:第三国民间合作、创新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新的日中对话和金融合作的深化等诸多成果,两国首脑对此表示欢迎。

  (4)有关解除针对原产于日本食品进口管制问题,安倍总理再一次表明希望早日实现放宽管制。

 

  [替代ODA的合作]

  (5)安倍总理表示,鉴于全面终止采纳对华新的ODA项目,希望今后通过开发领域的对话和人才交流、应对全球性课题方面的合作,两国肩并肩地构建有益于本地区和世界稳定与繁荣的时代。对此,习主席对日本ODA所作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这种合作作出了积极表态。此间,双方还一致同意,为促使明年大阪G20峰会成功举办而一道合作。

 

  [海洋、安全保障]

  (6)有关东海问题,安倍总理再次表达了日方持有的问题意识,并要求改善现场状况。之后,两国首脑一致同意,今后要继续加强沟通,努力避免不测事态发生。

 

  [地区和国际形势]

  (7)两国首脑再次确认,面向朝鲜半岛无核化这一日中两国共同目标,需要完全履行相关安理会决议。安倍总理再一次阐明日本在绑架问题上的立场。对此,习主席作出了与李总理同样的予以理解和支持的回应。

  (8)以当前的中美关系为背景,双方还就与美国的关系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安倍总理介绍了日本的立场,即继续以与美国同盟关系为外交安全保障之基轴,为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繁荣做出贡献。

  (9)其间,习主席就近期中美经济关系作了介绍。对此,安倍总理介绍了日本一贯重视以WTO为主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立场,并指出中方应在补贴和知识产权领域等问题上加以进一步改善。

 

 

  [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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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总理夫妇出席了习主席夫妇款待的晚宴。双方在非常轻松的气氛中,非常愉快地谈及各自国内的事情和体育交流等话题。

 

三、其它活动

  1、纪念《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招待会(25日下午)

  (1)安倍晋三和李克强两国总理共同出席了由中日友协在人民大会堂主办的纪念招待会,日中双方约800名各界人士莅临。

  (2)两位首脑一同与当年条约缔结工作的相关人士合影留念,并一道参观了“中日经济合作成果展”,共同回顾了包括日本ODA对中国改革开放所做的贡献在内的经济领域的日中合作历程。

 

 2、签字仪式、联合记者招待会(26日上午)

  (1)在首脑会谈后,安倍总理和李总理共同会见了记者。

  (2)两国首脑出席了如下12个国际约定或备忘录的签字仪式。

    ①日本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进行海上搜寻救助合作协定

②日本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强青少年交流的备忘录

③日本国外务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制定年度交流合作计划的备忘录

④日本国外务省及经济产业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商务部关于建立日中创新合作机制的备忘录

⑤日本国经济产业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一揽子合作的备忘录

⑥日本国经济产业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立“日中产业部长对话”的备忘录

⑦日本国金融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中证券市场合作”的备忘录

⑧日本国海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日本海关认证的经营者制度和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互认的安排

⑨日本国厚生劳动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老年照护合作的执行计划(2018—2022年)

⑩东京2020年奥运残奥会组委会与北京2022年冬奥残奥会组委会关于交流及合作的备忘录

⑪日中货币互换协定

⑫设立人民币清算银行的备忘录

(注)上述⑪⑫为配合安倍总理访华已在之前签署。

 

3、第三国市场合作论坛

    安倍总理出席日中财界首脑等约1400人规模的“第一届日中第三国市场合作论坛”,并作了致词。在这一论坛上,,在两国政府部门、企业、经济团体等之间,52项有关基础设施、物流、IT、健康管理、金融等的合作备忘录得到了签署和换文。

 

4、与北京大学学生的交流(26日下午)

    安倍总理到访北京大学,并同该校日语日本文化专业、经济系、国际关系系、生活科学系等的约40名学生进行了交流。在问答中,涉及到了日中战略互惠关系及其今后展望、安倍经济学的成果与世界经济、技术创新的崭新成果与日中合作、文化交流历史、明年的“日中青少年交流促进年”等话题。

 

四、安倍晋三总理访华成果(Fact Sheet)

(一)政治互信的建设

  1、安倍总理再次分别向习近平国家主席和栗战书委员长邀请明年访日。双方决定为此进行协调。

  2、中方表明,将为成功举办明年6月大阪G20峰会而提供协助。日方对此表示欢迎,并表明将为中方作为共同主持国成功主办ASEAN+3相关会议而提供协助。

  3、双方对旨在加强外交部门间沟通的《日本国外务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制定年度交流合作计划的备忘录》之签署、基于该备忘录的《2019年度交流合作计划》之公布,表示欢迎。

 

(二)海洋和安全保障领域的合作与互信建设

  1、日中双方再次对要使得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决心加以了确认。

  2、日中双方再次确认完全坚持关于东海资源开发的“2008年共识”,同时一致认为以早日重启相关落实谈判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沟通。

  3、日中双方一致同意,在年内举行基于今年6月启动的《防务部门间海空联络机制》的第一次年度会议和专家会议。

  4、近期,日中防卫大臣国防部长会谈时隔3年举行,在这一会谈上,双方就防务部门间高层交流、政策对话、部队间交流、防灾领域交流等,以及尽早开设基于海空联络机制的热线达成了一致,同时,开始商讨统合幕僚长与联合参谋长的互访、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代表团访日事宜。日中双方对这一系列所取得的防务交流成果表示欢迎。

  5、日中双方一致同意,将就适当时期举行防卫大臣与国防部长的互访、自卫队与人民解放军的舰艇互访开始商讨。

  6、日中双方对两国《海上搜寻救助合作协定》(SAR)的签署表示欢迎。

  7、日中双方一致同意,在两国海上执法部门之间开展包括多边场合在内的高层交流、中国海警学院与日本海上保安大学校的交流。日方欢迎中国海警学院的学生早日访日。

  8、日中双方一致同意,尽早举行下一次“日中高级别海洋事务磋商”和“日中安全对话”,并争取在海洋和安全保障领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三)推动经济领域务实合作

  1、日中双方一致同意,鉴于“日中第三国市场合作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日中第三国市场合作论坛”的举行,推进符合国际标准、有益于第三方国家的企业间合作。同时,双方也对于日中民间企业团体在论坛上签约52项合作备忘录也表示欢迎。

  2、双方就建立关于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新的跨部门合作机制达成一致,并对于签署此项备忘录表示欢迎。

  3、日中双方欢迎,基于5月份达成的首脑共识,在日本指定人民币清算银行,实现两国央行间货币互换协定的缔结与生效,并一致同意尽早将日本金融机构指定为人民币清算银行。

  4、日中双方对签署关于日中证券市场合作的备忘录表示欢迎。双方一致同意,通过证券监管部门与证券市场关联组织的协作,加强多层次的合作,并作为旨在推进具体合作的平台,相互举行“日中证券市场论坛”,同时深化旨在实现ETF相互上市的可行性调查,在市场监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

  5、日中双方一致同意,为在日中间通关方面实现安全性和顺畅性并存,对于日中海关部门认证的经营者给予迅捷和简单的通关优惠便利,并对双方签署AEO(经认定的经营者)互认安排表示欢迎。

  6、关于针对原产于日本的食品的进口管制问题,中方表示愿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积极考虑放宽进口管制措施,日方对中方这一表态表示肯定。双方就继续尽早解决遗留问题达成一致。此外,日中双方一致认为,促进日中食品和农产品贸易将给两国国民带来福祉。

  7、日方对扩大稻米对华出口表示了期待。

  8、10月17日中方向日方提供了两只朱鹮,双方对此表示欢迎。

  9、日方希望中方提供新的大熊猫。日中双方一致同意,为此准备环境并推动熊猫繁殖研究,双方政府面向达成备忘录尽快开展磋商。

 10、日中双方就在医疗和养老领域加强合作达成了一致。

 11、日中双方对于五月份李克强总理访日期间签署的日中社会保障协定表示欢迎,就为其早日生效继续合作达成了一致。

 12、日中双方一致同意,双方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尽早达成一致以及、并加快日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磋商进程,并同意双方将推进世贸组织改革。

 

(四)替代对华ODA的新型合作

  1、日中双方一致同意,作为对等的伙伴追求“新层面”的日中合作。日方基于此向中方提出,日本政府决定今年全面终止实施新的对华ODA。

  2、日中双方一致同意,今后作为新层面的日中合作,为推动发展合作领域的对话和人才交流、以及就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计划、气候变化、海洋塑料垃圾等全球性问题进行合作两国有关部门将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五)在促进国民交流和领事领域的合作

  1、日中双方对签署强化青少年交流的有关备忘录表示欢迎,确定明年为“日中青少年交流促进年”,一致同意进一步促进两国年轻人之间的交流。为此,双方还同意推进今后5年间3万人青少年交流事业。

  2、日方发布了针对中国大学生和已经多次赴日的中国游客的签证放宽政策,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3、日中双方一致同意,将继续探讨旨在增进日中两国间双向往

来的具体措施。

  4、日中双方一致同意,以2020年东京奥运及残奥会和2022年

北京冬奥及残奥会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国民交流。与此相关,对

于签署2020年东京奥运及残奥会组委会与2022年北京冬奥及残

奥会组委会之间的交流合作备忘录,双方表示欢迎。

  5、日中双方一致同意,鉴于今年5月生效的《日中电影联合制

作协议》,将为推进具体合作而保持密切沟通。

  6、日中双方一致同意,有关《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犯人引

渡条约》,争取尽可能早期达成一致。

 

(六)地区及国际形势

   日中双方一致认为,就北朝鲜局势等两国共同关心的地区及国际社会课题,开展所有层次的沟通,加强相互协作。另外,双方确认,为解决绑架问题,将继续保持合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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