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一个出租车业十分发达的国家,我们到东京、大阪等日本大城市旅游出差,发现满街都是出租车,而且大部分还打着“空车”的提示牌。在街头,手一招就过来几辆车,完全享受不到在北京街头冷冻半小时还打不到车的痛苦。
问过一名东京的出租车司机:“空载率那么高,你每个月还有多少收入?他说有4、50万日元(约3万元人民币)”。东京的出租车的起步价一直以来是780日元(约46元人民币),现在有一部分公司降到了410日元(约25元人民币)。出租车的定价是需要日本国土交通省审批的。
读者朋友一定会问:“日本难道没有滴滴打车吗?”曾经有过,但是属于违法营业,被禁止了。类似的叫车服务系统,日本几大出租车公司共同开发了一个“全国出租车”软件,这个叫车系统还有中英文版,你下载APP,在东京就可以使用。
在中国,如果想打车的话,利用滴滴打车或者快车、专车的APP软件,动动手指已经成为习惯。日本也知道滴滴打车这个软件,想利用这一软件赚钱的人也不少,但是日本为什么就发展不起来,形成不了像中国这样一个叫车服务系统呢?这是因为日本社会遇到了一个很大的法律障碍。
8年前,美国的滴滴打车公司Uber进入日本市场,首先在福冈市开展了这项服务,Uber的整个操作系统跟中国差不多,也就是说,滴滴打车系统给出租车公司提供一个招徕乘客的IT系统服务。然而,出租车公司通过加盟这一系统来实现增加乘客增加营业利润的目的。美国在日本的这一家滴滴打车公司不是像中国那样狂砸10几个亿,用补贴出租车司机甚至减免乘客的出租车费的方式来扩大业务,而是要求出租车公司提供加盟费,来获取这一滴滴打车的系统叫车服务。也就是说,日本的这一家滴滴打车公司它的最大盈利点,是通过增加加盟者来获取利润(加盟费)。
但是,这一家公司运营了3年,不仅领不到日本国土交通部的营业许可证,同时也无法在福冈之外的城市拓展业务。最后,这一家滴滴打车公司不得不宣布关门,放弃日本市场。
为什么日本政府不批准滴滴打车? 日本最大的出租车公司“日本交通”的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山崎先生告诉了我们滴滴打车在日本无法生存的三大原因。
山崎先生说,日本之所以无法接纳滴滴打车系统,最大的原因, 是因为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 日本的出租车公司是多如牛毛,然而,它没有国营和民营公司之分,只有企业和个人,也就是说,日本的出租车是分成两种,一种是公司经营的出租车,还有一种是个人出租车。日本公司经营的出租车不是像中国那样实行完全承包制,日本出租车司机是拿工资加奖金的,奖金是根据你每一个月的业绩来计算,自然日本的出租车是没有份子钱的。
那么日本的个人出租车,完全是自负盈亏,但是 日本人要获得个人出租车的经营许可证,难度是很大的,难得不是因为资金,而是你的资历。 必须是开过10年以上的出租车,而且在最近5年内没有违章记录。 也就是说,只有出租车行业里的老法师们,才有资格去开个人出租车。这样一来的话,无论是公司经营的出租车,还是个人的出租车,其市场的地位是一样的。
但是,滴滴打车一出来后,在福冈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问题:交了加盟费的出租车公司,生意很火。但是没有加盟的公司,生意就变得清谈。不太愿意交加盟费的个人出租车,则日子很难过。这样一来,滴滴打车就很明显地违反了日本《商业法》规定的“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这是第一大原因。
第二大原因,是因为一些没有出租车营业许可证的黑车,也开始通过加盟滴滴打车来赚钱。 日本社会把这一种无证经营的出租车,不叫“黑车”,而是叫“白车”。那么这一些白车满街跑,不仅抢了出租车公司的生意,同时因为无证营业,也违反了日本《道路交通法》和《道路营业法》。中国一家专注于为国人提供出国旅游中文包车预订平台的“皇包车”日本公司,就因此遭到了日本警方的搜查,相关负责人被捕。但中国的“滴滴打车”也在寻求进入日本市场。
第三大原因, 许多的乘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滴滴打车系统坐上了无证经营的车辆, 那么万一遇到交通事故,或者司机袭击乘客,乘客是难以获得正规渠道的赔偿,因此对于乘客来说,存在很大的安全与利益隐患。
就这三个原因,日本政府认为,美国的滴滴打车公司在日本开展业务,将严重破坏出租车行业的 公平竞争的原则,同时还将助长黑车的横行,是属于一种有违法律原则的行为,因此不同意向他们颁发营业许可证。
有一次在上海坐出租车,跟司机聊起滴滴打车,他们也恨得咬牙切齿,说滴滴打车都打烂了,加上专车、快车的出现,他们的生意都被抢走许多。我说,那你们为什么不起来向政府提意见呢?他们说,我们说了没用,公司老板也不啃声。
反观日本,当美国Uber公司挑战日本市场时,最先出来抵制的是谁呢?是出租车行业协会。他们认为滴滴打车这一种做法将扰乱日本的出租车市场,因此向日本国土交通部提出了反对意见,最后导致滴滴打车被扼杀在摇篮里。
那么,滴滴打车为什么会在中国得到很好的发展呢? 严格说来,在政府对出租车营业执照实施严格控制的背景下,滴滴打车是打了一个法律的擦边球,他们强调的是“互联网+”的服务,而不是经营出租车,因此不需要出租车的经营许可证。 但是,事实上,滴滴打车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
同时,许多中国乘客只在乎自己的用车便利,而不在乎出租车本身是否合法。中国虽然也有很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许多时候,人们还是觉得,只要自己便利,能够推动经济发展,与法律有些抵触,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后慢慢修改完善就行。中国的这一种相对灵活的做法,确实有利于新生事物的成长,有利于新产业的发展。也有利缓解城市打车难、行车难问题,但是,确实也导致了一些无证营业黑车的横行,冲击了正规合法的出租车市场,给社会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山东21岁的空姐李明珠在郑州“滴滴打车”被害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在“要市场,还是要法律”的选择上,中国多数人显然是选择了“要市场”。
日本人脑筋要刻板的多,他们在“要市场,还是要法律”的选择上,他们往往会选择要法律,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法律是神圣的。 “法律规定不行就是不行,必须按规定规矩来做。”这是许多日本人在对一个事物作出是否判断时,出于本能遵循的一个原则。 而这一种原则的坚持,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扼杀新生事物的诞生,让社会趋于保守,但是整个社会因此也拥有了秩序,国民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所以,一个滴滴打车软件,可以折射出中日两国不同的社会心态,和国民在利益与法律关系上的不同诉求。“滴滴打车”在中国得以迅猛发展,一定有它发展的环境与土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倒逼中国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但是,在倒逼出租车行业改革之前,你必须给出租车行业松绑:
1、一下雨,“滴滴打车”可以随意提价2倍,但是出租车多收一元钱,都属于“违法”,因为你出租车提价必须经过市民听证和政府审批。所以,政府也应该给出租车公司一个市场定价权!
2、出租车公司每年必须缴纳大量的税金,替司机们支付各种社会养老保险,还要抚养一大批退休老职工,是在重负之行行驶。但是“滴滴打车”不需要承担这些义务,相反可以从加盟的司机身上收取大量的利润,两者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至少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3、 出租车公司要新增一辆车,必须淘汰一辆车,因为政府不会给你新牌照。但是“滴滴打车”爱增加多少就可以增加多少,没人管。所以政府必须对出租车公司的发展放宽限制!
所以,两者一比较,滴滴从某些方面来说,的确不利于出租车这一社会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安全发展!